请问离婚后嫁妆可以要回吗?

如果女方的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前,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个人的,那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回嫁妆。如果嫁妆是婚后赠与的,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个人的,那该嫁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的时候应该共同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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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期间能否要回嫁妆,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:
1、如果嫁妆是婚前给予的,属于女方独立婚前财产,离婚期间不能要回嫁妆;
2、如果是嫁妆婚后给予的,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只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